6月7日,在河南开封的河大附中高考考点,发生了一起小插曲。一名考生因穿着含有金属的鞋子,不符合考场规定,面临无法进入考场的困境。在这紧要关头,执勤特警迅速采取行动,带领考生前往附近商店购买拖鞋,并及时将其送回考场,确保了考生能够顺利参加高考。
6月7日高考首日,河南开封一考生鞋子有金属不允许进考场,执勤特警迅速带其购买拖鞋,并第一时间送进考场。
这一事件体现了特警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考生的关怀。特警的及时援助不仅解决了考生的燃眉之急,也展现了社会对高考学子的关爱和支持。在高考这一重要时刻,执勤特警的行动为考生提供了必要的帮助,确保了他们能够安心参加考试。
此事件也提醒了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参加高考时,要仔细检查并遵守考场的各项规定,以免因小失大,影响考生的正常发挥。同时,社会各界的及时援助和支持,对于考生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和支持。
1、考生自备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削笔刀等文具参加考试。
2、考生禁止携带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金属首饰、书籍资料、电子设备以及其它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参加考试。
3、考生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健康情况承诺书》等分时、分段错峰排队通过身体健康监测进入考点。考生排队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将非考试物品(手机务必取消掉所有闹铃并关机)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对随身物品进行的必要检查。排队时戴好口罩,保持1米间距。
4、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始终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中途不得离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5、考生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核对科目是否正确,有无漏印、错印、重印、字迹不清、缺页、缺损等,无误后,在试卷分发对照一览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申请更换。凡开考后要求更换的,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及听力考试期间,不准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未认真核对、粘贴条形码不准确、填写信息有误、未在试卷分发对照一览表上签字,影响到考试成绩,责任自负。
7、考生不得折叠、撕破答题卡;不得在答题卡(答卷)上穿孔、任意涂画或做标记。
8、考生要认真阅读试卷(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作答。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答案;非选择题一律用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作答,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试卷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如修改答案,应先用笔将作废内容划掉,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或使用橡皮、小刀擦刮作废内容后,再书写新的内容。
9、考场时钟仅做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个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
10、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一律用相应的少数民族规范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一律使用所考科目的外国语言文字答题。
1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2、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交换试卷(卡)或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卡)或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考生不得穿国家机关制式服装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整理好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答题卡、试卷等收齐,发出退场指令后,考生方可取回自己的暂放物品,依次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