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是全国第三批、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开办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院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
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也叫做5月同等学力申硕,每年3月左右进行现场审核,5月左右进行统考,考试科目一般是外语和学科综合。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号称免联考也可以读研究生,也就是所谓的"先入学,后考试"。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风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临床、教学或者科研等方面做出成绩,并能坚持在职学习。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2.申请人报名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
3.申请人工作单位应在山西省内,并由所在单位予以推荐。
(二)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
1.申请人应为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申请人应为现正在山西省内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现在山西省内工作且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4.申请人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和推荐。
1.学术型硕士学位招生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临床医学、应用心理学。
2.专业型硕士学位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学位申请基本程序
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通过同等学力申请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
第二阶段:根据各自专业选择导师并向学校备案,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开题,完成学位论文,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第三阶段:达到学校要求的学位授予条件,通过论文答辩,提出学位申请。
各阶段不得交叉进行。
(一)全国统考和课程考核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考核的通过次序无要求。4年内未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考核者,本次申请无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考核科目参考我校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学校不单独为同等学力学员开设相关科目课程。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的本专业课程指南进行自学、旁听校内统招研究生部分课程或通过中国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提供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学习(课程学习费用由平台另行收取),学校承认该平台课程学分。
(二)选择导师完成学位论文
申请人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通过学校课程考核后自行申请我校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作为指导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通过论文答辩,并达到我校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
(三)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通过学校课程考核,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要求(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我校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后,可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根据报名流程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注册、报名(往年已完成的不再重复)。
(二)填写报名材料
通过“问卷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及注册
申请人员完成“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并在“问卷星”提交报名材料后,本人须来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签到、采集图像、录入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往年已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及资格审查或已通过全国统考人员不再重复本程序。
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纸质版《山西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1份,;
(4)《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表》1份;
(5)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规培基地开具的正在接受规培的相关证明。
(四)报名全国统考
已完成现场确认及注册并缴纳学费后正式成为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学员”),获得全国统考报名资格。各学员须于3月24日24:00前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待审核通过后,须3月31日24:00前缴纳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