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顺口溜形式:割地香港岛、赔款两千一、开放五口岸、税款双方议。用字头法记为“广、厦、福、宁、上”。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南京条约顺口溜
方法1:用顺口溜形式:割地香港岛、赔款两千一、开放五口岸、税款双方议。
方法2: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哥赔五(双)鞋”,解释:“哥”——谐“割”音,指割地;“赔”——赔款;“五”——五口通商;“(双)”—辅助记忆,无实义,下同;“鞋”——谐“协”音,指协定关税。
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通商口岸名称的记忆。
方法1:用字头法记为“广、厦、福、宁、上”。
方法2:用谐音法记为“光(广)下(厦)不(福)能(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