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1、各方人争做中正,全国人才集中到中央,地方无才,地方行政效率降低,思想文化也渐趋落后。地方垮台,中央自然无法独存。
2、吏部在人才的任免方面全部依据中正评语,则官吏的升黜之权皆在中正,致使时人竞相追逐此等度权利,而无暇顾及其他职位之实事。
3、世家大族通过中正控制朝廷官问吏的任免,致使当时为官者“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门阀制度的产生造就了魏晋南北朝的混乱局面。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答士族而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 (220年)由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版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权百年之久。这种选官制度,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