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19
湖北省招生代码:7157
举办方:湖北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廖长林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网站园路2号(关山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hubstc.edu.cn
联系电话:(027)87588880,87588821,87588921,87588226
传真:(027)87587800
第三条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技能高考考生或具备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湖北省中职考生。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三公”原则,做好招生各环节的纪律监督,确保考试安全、录取规范、结果公平,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hbkjjyb@163.com、hbddjwb@163.com。举报电话:027-87588226、87588846。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湖北、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报考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或湖北省技能高考)。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2020年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参加高职单招的湖北省中职考生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以当年学校单招章程为准。
4.2020高考作文选题预测_疫情下的高考我们该做什么作文范文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