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和议即公元1044年的“宋夏和议”,北宁与西夏订立的和约。宋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双方议定:西夏取消帝号,仍由宋册封为夏国王,“凡岁赐银、绮、绢、茶二十五万五千”。重开沿边榷场市易,恢复民间商贩往来。持续了7年之久的宋夏战争至此结束,恢复了宋夏和议状况。
西夏元昊向北宋称臣,但北宋每年给西夏岁币绢15万匹、7万两银和3万斤茶叶,北宋付出岁币成为“君”,保一方“国泰民安”。
宋夏和议夏取消帝号,宋册封其为夏国主,赐金涂银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国主印”,许自置官属,名义上向宋称臣,奉正朔;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从此以后,如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
宋夏战争中西夏所占领的宋朝领上栲栳、镰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边境蕃汉居住区全部从中间划界;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7万两(旧制,下同),绢15万匹,茶3万斤;另外,每年还在各种节日赐给西夏银22000两,绢23000匹,茶1万斤。
宋夏和议减少了两个国家的纷争,并且在后来的20多年时间里,两个国家都和平相处,虽说期间也有几次的战争,但是比庆历和议之前的战争要远远减少,给两个国家的人民也都带来了相对于来说安定的生活,使人们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使人们能够安家立业,与此同时,增加了民族之间文化的交流,并且加快了血统的融合。
一:宋辽和议; 一零零五年的《澶渊之盟》,规定宋辽为兄弟之国,辽圣宗称宋真宗为兄,宋真宗称辽圣宗为弟,双方对等。但盟约又规定宋朝要向辽朝缴纳‘岁币’,每年白银十万两,绢布二十万匹,实际上辽朝的地位要优越于宋朝。
二:宋夏和议; 一零零四年的“宋夏和议”,元昊向北宋称臣,但北宋每年要给西夏‘岁币’,另绢布十三万匹,白银五万两以及茶叶两万斤,北宋付出以付出‘岁币’为代价,便可保一方国泰民安。
三:南宋和议:金; 一一四一年的“宋金和议“〔绍兴和议〕,南宋向金称臣,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