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3”就是语文、数学、英语3个主科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150,使用高考的回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1”是物理和历史为2选一科目,每科满分100,也是使用高考的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2”是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科中任选两科,每科满分也是100分,按等级赋分的方式计入高考总成绩。
新高考3+1+2总分750分,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
首先,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
然后,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
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数。等级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以整数呈现。
1)赋分科目仅限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门再选科目。
2)每科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转换分满分也是100分,赋分起点均为30分。
3)各省市各等级人数比例却不一样,赋分区间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