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公民”是指祖籍本邦、有一定财产,能自备武装服兵役的成年男子。雅典的公民大会早在提修斯改革之前就存在。改革之后,公民大会是国家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实际上国家的最高权利掌握在国王手中,后来又为贵族所控制。(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年龄和性别作为先决条件。古雅典公民必须是成年男子,成年的标准在当时的希腊每个城邦都不一样,古雅典公民的孩子在18~20岁的时候,进入青年军事训练团,接受军事教育,到20岁,经过一定仪式,方可被授予公民称号。
古雅典公民必须为古雅典城邦人,外邦人没有资格,关于这点随着执政者的更替和古雅典民主的发展有所变化,在公元五世纪上半叶,古雅典规定只要父母有一方为古雅典人,那么他成年后就自然为古雅典公民。
拥有一定的财产作为等级条件。古雅典公民必须要拥有一定的财产,每一个能够实际完全享有参政权的公民必须要服兵役,保卫自己的城邦,而对当时要靠自备武器和粮食的战士来说,就一定要有购买能力,拥有一定财产才能撑起公民的购买力。
(1)雅典民主制的基本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
(2)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是民主政治特征的充分体现。
(3)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且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大会最重要的程序是就某项议案展开辩论。雄辩的演说有赖于丰厚的学养,激烈的辩论促进了对知识的崇尚与演述说的发展。
(4)五百人议事会是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并主持大会,在公民大会休息期间,议事会是大会最高权力的代表,负责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大会决议。
(5)民众法庭是日常司法机关,高级公职人员的任职资格,也是民众法庭终审。
(6)雅典人民主权的特征也体现在众多规模不大的行政和军事机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