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军衔分为三等十级,分别是: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衔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一种军衔制度。军衔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
军衔中常有一级跨三职的说法,也就是说,一级军衔大约可在三个军职中的体现。
将官
上将:对应的军职为: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大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为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大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的主要军衔。
中将:对应的军职为:大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大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军级正职,为大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的主要军衔,大战区(即原大军区)正职、军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对应的军职为:大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军级正职、军级副职、师级正职,为军级正职、军级副职的主要军衔,大战区(即原大军区)副职、师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校官
大校:对应的军职为:军级副职、师级正职、师级副职、旅级正职,为师级正职的主要军衔,军级副职、师级副职、旅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对应的军职为:旅级正职、师级副职、团级正职,为旅级正职、师级副职、团级正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对应的军职为:团级正职、团级副职、营级正职,为团级副职的主要军衔,团级正职、营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对应的军职为:团级副职、营级正职、营级副职,为营级正职的主要军衔,团级副职、营级副职的辅助军衔。
尉官
上尉:对应的军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连级副职,为营级副职、连级正职的主要军衔,连级副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对应的军职为:连级正职、连级副职,排级正职(没有副排长,民国时国民革命军曾有过副排长),为连级副职的主要军衔,连级正职、排级正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对应的军职为:连级副职,排级正职,为排级正职的主要军衔,连级副职的辅助军衔。
士官
军士长:对应的军职为:资深的军士长可以担任排长、司务长等军职。
军衔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一种军衔制度。军衔代表军人级别,它将代表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水平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兼有增强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军衔制以军职、资历、贡献、才能等综合因素作为评定和晋升军衔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