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那么一起看看孔乙己作文高考作文怎么写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孔乙己作文高考作文范文,欢迎阅读!
山重水复疑无路,我心行于困境之中,挫折之时,一个人的痛苦,该用怎样的天平来掂量?谁愿给我一份体谅?
秋叶仍在树的挽留中离开了,孔乙己也在人们的讥笑中,用手在地平线上努力地挪动着身体,离开了大家的视线。
无论孔乙己怎么努力,始终走不到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夕阳渐渐西下,夜幕降临了,此刻户户茅屋都亮着温馨的灯光,孔乙己望着那闪烁的光芒,又何常不想有一份相伴的肩膀?可他不愿,也不甘心放弃自己的读书生涯,他望着星空感慨:“读书枉清高,吾将何去何从?”秋风吹来渗骨寒意,孔乙己便也只能在这寒风落叶中度过一宿。落叶洒满他的身体,似乎要将他吞噬。
孔乙己醒来时天亮得刺疼他的双眼。突然,一个小女孩重重地跌在他面前,孔乙己回过神来,艰难地挪动着身子,伸出满是血迹的手想去扶小女孩,女孩却摇摇头说:“老爷爷,娘亲让我自己爬起来,谢谢爷爷,我不疼。”
孔乙己的手僵在半空,眼眶中的液体却不断涌出。
“爷爷摔倒了吧?不疼,不疼,娘亲说要自己爬起来,不哭,要做勇敢的人。”
孔乙己又何尝不想藐视一切挫折,让痛苦烟消云散,让快乐撒满旅途呢?回首间,自己的一生都在软弱中走过,人生毫无意义!他问自己,为何宁愿沉沦于沿泽而不做一丝反抗、没有丝毫醒悟?
错了吗?为什么早已经历了地狱般的磨练,却创造不出天堂的力量?手指早已血迹斑斑,却始终弹不出世间绝唱?
回头遥望走过的路,才知仕途的路已布满荆棘,另外的道路本可安逸,可无知的自己偏要逆风航行,换来的是伤痕累累。望着小女孩天真的面孔,孔乙己多希望一切可以回到原点,放弃那个他所追寻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位置。可一切都晚了!回不去了——孔乙己伤得好重,好重。他的一生是如此劳累,在这个秋天里他得到了休息,安静的解脱了。虽然有些凄惨,但他并不孤单,至少还有个小女孩叫他爷爷,为他的离去哭泣。
“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声音并没有随孔乙己的离去而消逝,也没有人知道,正是这声音的主人崛起了孔乙己安息的那块土地,摸走了孔乙己的陪葬品——十九个钱。
风依旧吹着,叶仍在落着,孔乙己这个名字早已随风吹散,只是“还欠十九个钱”的声音至今仍在回荡……
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
孔乙己,鲁迅笔下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用文中的话来说:“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迂腐不堪,好逸恶劳而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可谓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从某些细节中,我们又不难看出他内心中温存的那一丝善良,这一点让人们不禁感慨:孔乙己要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估计就不会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了!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这个出场的环境直接将我们带入到了封建的南方小镇,掌柜的无情无义,麻木不仁,连十几岁的小伙计也浑身充斥着麻木的神气,作者塑造“我”这个形象,就是为了强调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我”正是孔乙己悲剧的见证者。正当孔乙己站在一边喝酒时,人们又开始调侃他,说他又偷别人家的东西了。这一句句充满鄙视意味的语言,似乎是当时社会对像孔乙己这样的“入坑之人”的蔑视,就很像当今社会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却以此为荣为傲的人。字里行间也不缺鲁迅对封建社会的讽刺,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选择了弃医从文。
而酿成这一切的原因,也不仅仅只是这些麻木不仁的人的原因,还有孔乙己自身的原因。他在教孩子们写茴香豆的茴字时,嘴里不停地说着些什么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可以看出,孔乙己自身就有问题,他自命清高,自欺欺人,他自身就是个懒惰的人,明明身上有不少钱,却不给自己买些饭吃,而是去买那些对他来说是奢侈品的酒;明明有劳动能力,而且身体条件好,却不为自己的生活而打拼,每天苦苦等死。也正是因为这些,才让他的结局如此悲惨。
这么看来,孔乙己的的确确是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不仅反映出了它对读书人的毒害,还对本心地善良的老百姓造成了心灵与精神方面的伤害。最另人气愤的是,这项制度伤害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自己遭到的毒害,更没有几个人道出它的悲惨之处,是身处惨中而不知其惨,这才是最惨痛的一点。
回首从前看未来,我们更要学会对这个世界抱有质疑的态度,不要人云亦云,存在从众心理,要保持心里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夹着瑟瑟的秋风,孔乙己拖着蒲包蹒跚而去,面对着两侧冰冷的建筑,他打了一个寒战,再看看此时已无比落魄的自己,他不禁两行热泪滚滚而下。此时此刻,他就像枯黄的衰叶,无人问津,任凉风吹扬在这寒秋之季……
转眼间,寒冬已临,外面伴随着狂卷的北风,雪花飘飘而下,带着一阵阵寒气。孔乙己瑟缩在泛着丝丝凉意的土炕上,顶着一件不堪入目,无法辨色的薄褥……他已身无分文,饿了好几天了。院中唯一能入目的只有一口井,那是维持他残余的生命的唯一办法。每天,冰冷的井水顺着他的喉咙缓缓流下时,一股寒气袭遍全身,之后,体温也随之黯淡。他绝望了,生命像风中摇曳的残烛,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他勉强又支撑了几天。这天清晨,他跌跌撞撞地来到井边,刚要伸手打一瓢井水充饥,但是,他已无力,双手一松,只感觉头轻脚重,一头载倒在井边……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慢慢喘了一口气,庆幸捡回了这条残损的生命。
他晕了一天一夜,清晨的露水打湿了他,惊动了那根久违的神经,他努力地睁开双眼,却变得疯傻了,他已失去了理智。于是,他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呵呵,高中了,恭喜,太好了,吾已高中矣……
他摸索着,跌跌撞撞的走进房中,却绊倒在坑边,他微微地睁开双眼,眼前竟浮现出一幅栩栩如生的画面。画面上,他看到了自己高中了举人,正坐在公堂之上审案。堂下乃是“咸亨酒店”的掌柜。掌柜告孔乙己欠了自己十九文钱,至今未还,他希望县官判孔乙己即刻就还,否则就杖责_板。于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被带到公堂之上。他一看,这人竟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急得用力一跺脚,结果气急攻心,双眼一瞪,不省人事了……刹时,寒风猛烈地吹,吹醒了他,也吹散了他眼前的画面。他焦急地用力去抓,却什么也没捞到,而他再也未能熬过这个大雪风飞的夜晚。
秋天结束,落叶脱落,回归于土地;冬天降临,无情的雪花,预示着他生命的终结。
春天来了,又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可孔乙己的生命已经随着冬天的脚步远去了。
大概是认识了孔乙己吧,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我该怎么活着?
如往常的每一个日子,我来到咸亨酒店,为主顾们端茶上菜。忙里偷闲,脑海中却映出一个画面来:缝满补丁且洗得褪色的长袍,宽松而又残缺的裤管里略显空洞,乱蓬蓬的头发和从未打理过的胡须,指甲缝的污垢都积上了三层灰。这是我印象中的孔乙己。
木板上,记录着孔乙己欠下的十九文钱,粉板上早已印下了深深的印子,不用水都很难擦去。“他大概是死了吧?”我脑海里有忍不住幻想出一个关于他的《悲惨世界》。
正当我这么想时,一个人走进店里来。我立马上前侍候道:“客观几位?”那人满脸得意:“不认得我了?真可谓‘士别三日’!”。我从他的声音辨出这正是孔乙己!
我开始重新打量眼前这人。崭新的长袍上还镶着几颗金边大纽扣,头发梳得整齐光亮。这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不一样的孔乙己,身上干净得似乎还冒着点书香气。他大概是重新活了一遍吧,眼前的这个孔乙己令我难以相信。
正当我为他的转变而惊讶时,孔乙己带我进了里面的客房,点上两壶酒,几碟荤菜。他得意地扬了扬眉毛,神秘地笑:“你猜我怎么着了?”
原来孔乙己在他生命的尽头那天,在大街上想着自己究竟归往何处,偶然间撞见丁举人将自家的财物埋在了家门口的大树前。趁着夜深人静时,孔乙己走向前去,将那钱财挖了出来,次日,将钱在穿在身上,踩在脚下,吃进肚里。
孔乙己说,他想明白了,在这个腐烂到尽头的社会里,你的才华,你的情怀对他人来说不值一提,你只有成为那食物链的顶端,你只有变得腐烂,这社会才有你的一席之地。
他问我听懂了吗?我点了点头,我大抵是懂了的吧。
此后我经常见到孔乙己在街上闲逛,只不过是腰上的盘缠越来越重了,而我依旧在酒店里侍候主顾,但再也没有见到过孔乙己了,他大抵看不上这种酒店了吧!我望着街上人来人往,在我的眼里都成了行尸走肉。
孔乙己大抵是重新活了一遍,原来的他大概是死了。从此世上再也没有那个满口“知乎者也”的孔乙己。
镜子
读了《孔乙已》,除了笑话,我的心里还有些惶恐。它就像一面镜子,把平日里自己不敢正视的东西给你一览无余地展出来。
《孔乙己》讲了孔乙己可笑而又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社会和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可是封建社会早已被推翻,科举制度也被废除,那么是不是就不会再有孔乙已了?悲剧也不会再发生。但孔乙已并没有随着它们一起消失。
文中说,只要孔乙已一到店,人们就会笑,揭他的伤疤,嘲笑他的遭遇。看客们是冷漠的,麻木的,他们的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我很鄙夷他们,但我又常常会成为他们。社会上发生了悲剧,有的孩子因为抑郁而自杀,我却可以把它毫无顾忌地当作饭后的谈资,好像跳下去的不是人,只是某个花瓶被打碎。我非常悲哀地发现,自己和那些冷漠的看客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文中的孔乙已是自视清高的,同时,他也是孤独的。酒店里的长衫帮无视他,掌柜的取笑他,短衣帮也跟着哄笑,连孩子们也笑他的迂腐。他总是满口知乎者也,总是说一些其他人听不懂的话,显得自己多么与众不同,自命不凡。可是,我也是个经常自命不凡的人。我喜欢读书,经常和同学分享从不入流的书中读到的故事。我然后看着他们听得云里雾里。还喜欢一些旁门左道,大多好像和我没什么关系,连有没有用自己都不能确定。当老师讲课时,我常常会发表一些不同的见解。不出所料,同学们大多都是一脸茫然。孔乙已读过书,然后向没文化的人显摆,虽然收获了嘲笑,但也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优越感。或多或少我也会有这种感觉,但更多的却是孤独,没有人理解的孤独,孔乙已应该也会有的。
从《孔乙乙》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身影,看到了自己的冷漠,自命不凡,虚伪,就像一面镜子。我甚至怀疑鲁迅或多或少从我身上获取了灵感。但我与他们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鲁迅指出了他们的错误,而我又恰好看到了。
我很少再去自讨没趣,向同学炫耀自己的不同。但依然坚持了那些不入流的爱好,期望有一天遇上自己的子期。我不想成为孔乙已,也绝不会成为孔乙己。想到这,镜子在我面前一块块破碎,裂开。
不甘没落却又自甘堕落的人
孔乙己是一个不甘心自己成为贫穷人士,却又被封建礼教摧残的,自甘堕落的读书人。
说孔乙己不甘没落,是因为孔乙己既不属于劳动人民,也不属于地主阶级。最好的证据就他是站着喝酒却穿着长衫的唯一的人,他不是地主阶级,不是有钱人,理应把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脱下来,融入短衣帮的人群里,可是孔乙己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穷困潦倒,相反,处处摆读书人的架子,贫穷的孔乙己和当时社会的下层人民没有什么两样,但他时刻穿着他看来是身份象征的长衫,说明他其实想通过科举来成为上层人士,可是他至死都没有醒悟封建教育的和科举制度对人毒害之深。
说孔乙己自甘堕落,是因为他身为一个知识分子,却连秀才都没有捞着,过得十分穷酸,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甚至能够说出窃书不算偷的那句“名言”,足以说明孔乙己的迂腐,他作为读书人,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三纲五常,可是他的品德败坏,甚至养成了偷窃、嗜酒的坏习惯,不单单是封建社会这个大染缸影响了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自己的心自甘堕落了,他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足以看出,孔乙己本人受封建礼教的影响堕落为迂腐至极的书生了。孔乙己最后悲惨的结局不单单有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心对劳动的轻视和对恶习的包容。
造就孔乙己这样悲惨的结局的,不单单是社会的毒害,更是因为孔乙己自己的堕落,有着迂腐的一面,但也有善良的一面,他会教小伙子认字,他会分给孩子们茴香豆吃,尽管自己穷困潦倒,也保留着自己喜爱孩子的善良性格,这也是孔乙己好的一面。
造就孔乙己这样矛盾的性格的是封建社会,是封建社会使孔乙己变成了一个在当时社会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苦人和弱者。在孔乙己无比痛苦的时候,那些酒徒和小市民们只知道嘲笑孔乙己,没有任何一个人来同情他,写尽了社会的世态炎凉和麻木不仁,那些短衣帮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反而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让我们感受到社会对于处在苦境的人的凉薄。
孔乙己是一个不甘堕落却又自甘堕落的人,是封建礼教、科举制度、社会麻木和自身因素造就了这样一个矛盾的人。
正午的咸亨酒店一如往日,劳累半天带着汗味的短衣帮站在柜台外,端着温好的黄酒喝。穿长衫的主顾们照例在里间,点了菜,坐着喝酒。这几年,长衫主顾更多了,酒价也涨到了十文铜钱。
我仍然专管温酒这项无聊的工作,在老板的再三调教之下,我学会了羼水技巧,老板看我也顺眼了。我的工作很轻松,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站在柜台里听短衣帮讲一些或真或假的新鲜事儿。“听说了吗?咱们这儿中了个举人,姓孔!”另一个附和着:“是不是孔乙己的本家?”“胡说,孔乙己也许早死啦。那个迂夫子怎么能和孔举人有关?”立刻有人反对。
真是无巧不成书,话音刚落,一台八抬大轿抬向酒店,四位差役在前面开道,后面还跟了一群人。“孔举人到!”一个差役扯着嗓子高声喊道。我看见豪华的轿子停在酒店门口,一个侍从挑起轿帘,出来一位身穿锦袍的高个子。尽管他气度不凡,但是我从他脸上的疤痕还是准确判断出他正是孔乙己。
老板从里间出来,先是惊愕不已,继而满脸堆笑地鞠躬:“欢迎孔大人光临!”然后对里面高喊:“给孔大人上茶备酒!”孔乙己向众人抱拳施礼,然后让随从呈上一包钱。孔乙己说:“公务在身,恕不久留,现将我欠的酒钱连本带息一并还上。”老板连忙再次施礼:“岂敢岂敢,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孔乙己递过钱,执意奉还,一番谦让后,老板把钱紧紧攥在了手中。孔乙己在众人簇拥下走了,老板感叹道:“孔大人,真君子也!”
后来,听说孔乙己到了丁举人家,丁举人早备好酒菜,他看到孔乙己一瘸一拐,表情极不自然。宾主寒暄一番后落座,丁举人端起酒杯,说:“你我同桑梓,以前有失亲近,以后我们就是亲兄弟!”孔乙己谦卑地应道:“丁兄抬爱,我高攀了。”酒过三巡,丁举人关切地问孔乙己的腿伤,孔乙己红着脸说先前跌的。“以后走路要小心啦!”丁举人亲切地叮嘱。孔乙己苦笑了一下,这次没有违心道谢,他的心在隐隐作痛。
再后来,孔乙己去京城了,据说还带走一个当年向他讨茴香豆吃的孩子当书僮。孔乙己对我们咸亨酒店是有感情的,他从京城派人专程给老板捎来酒店的招牌题字,老板奉若珍宝,请人制作了一块金字匾额,挂在门口,孔乙己的真迹则被老板精心珍藏,秘不示人。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日子还是照旧,有他没他都一样的过。我人在那店里打杂,只是日复一日地重复,愈发无趣了,偶尔碰上个穿了长衫的来喝酒的,耳边竟想起了孔乙己那番“知乎者也”来。
一日上工,我发现平日放行李的木凳上竟搭着个蒲包——正是孔乙己的!仔细看了许久,竟真是他!他没有死!只见他身上挂着件单薄的破布衣,像是好几件破衣服拼接起来的,头发一绺一绺地散在肩上——但终于不是蓬头垢面。拄了根竹杖作拐杖,在低声下气地和店主人说着些什么。店主人满脸不耐烦,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后来我才知道,他成了这店里的伙计了。
店主人说孔乙己断了腿,“上不得台面”,只叫他做些清洁打扫的体力活。于是在店里常能看到孔乙己猫在角落捡地上的花生壳之类的垃圾。日子长了,也有人认出了他。这天,有人指着他高声喊道:“哎!这不是那个偷东西的……”“我……我不再拿别人的东西了……”,孔乙己涨红了脸,想要辩解些什么,却也说不出话来。“你拿没拿别人的东西谁知道呢!我跟大家伙儿说啊,这个人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偷鸡摸狗!看见他这腿没?这是他当初偷到了丁举人家去,给打断的!”
我望向孔乙己,他的脸更红了,身体也开始颤抖,脖子上青筋鼓起,似是下一秒就要冲过去将那人按倒在地。“我绝不再拿别人东西了……绝不会的……”他说话时带着央求。那人还要开口再说些什么,孔乙己却拄着那根竹杖,快速地挪进后厨去了。
“看!被我揭穿了他吧!还不是像个过街老鼠一样!窜回窝里去了!”店内哄堂大笑,我却有些笑不出来了。
原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孔乙己仍默默地在墙角捡些花生壳和瓜子皮。平常的一日,突然有人大叫起来:“哎呀!我的喝酒钱怎么不见了?就放在这个袋子里的!”再一次,所有人看向孔乙己。他再一次涨红了脸:“不是……不是我拿的……”那丢了钱的人恶狠狠地瞪着他。孔乙己不作声了,只把自己的蒲包、衣服当着众人的面一一解开,放在地上,众人见没有东西后他才又穿上。他全身抖着,眼睛红得可怕,拄着竹竿艰难地走出了门,回头道:“我没有拿别人东西!不是我拿的!”尾音竟带着点哭腔。
此后,我再没有见过他。
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但是迂腐的人,他从来不会欠酒店的钱,只是偶尔就会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这就让他的人物性格非常的矛盾,让别人猜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正直的人,还是一个邪恶的人,因为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却总是那么的生僻,就像他的人物介绍一样,他穿着长衫,但却永远站着喝酒,他没有钱去死要面子,明明就跟那些短衣帮的人一样,很穷,但却仍然要穿着长衫,装作很有钱的样子,这说明,他深受封建制度的毒害,看重等级制度,认为自己的地位始终比其他人要高,就因为自己是读书人,但实际上,他连秀才都没有考到。
孔乙己他简直就是一个迂腐读书人的缩影,是一块朽木,好吃懒做,死要面子,终成不了大器,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对他的评价刻薄,就是因为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一情节让他的人物形象大幅提升。让大家认为,这其实是一个虽然落魄但是和蔼的老头。而到了最后,他因为投诉,被别人打断了双腿,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仍是用手走着,去买了最后的一碗酒喝。喝完酒用双手走了出去,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而大家再也没有见到他,他也永远欠下了酒店那19文钱。他经常给大家带来欢乐,但大多数,大家只是把它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等它消失了,没有人会去关心他的死活,大家只是在谈论着,他是不是又去偷书了?还是招惹了哪户人家?他即便去偷书,也不愿意面对现实,他总是认为自己不是在偷书,而且就是因为他是一个读书人。
他的结局令大家感到有些悲伤,他大约的确死了,他就是当时那个社会的缩影,当时那个社会的控诉,他的出现,他的结局,都是当时们人的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故事罢了,他一生悲惨,虽然读过书,但也说得耻辱,他身上就没有过几个钱,有的那一点钱都用来买酒喝了,他整天活在自己的幻想里,认为总比其他人高一等,可是就是不愿面对现实,他是一个悲剧,但是,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好笑,总是能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
所以,在我们看来,在观众看来,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是一出喜剧,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人都吃不饱饭,无心关心他人的社会,他的故事,和他的经历,是一场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同时,也是一场无聊,且无用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