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数学、外语3科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夏季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夏季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笔试120分,听力考试3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科目 | 分值 |
语文 | 150分 |
数学 | 150分 |
外语笔试 | 120分 |
外语听力 | 30分 |
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分 | 300分 |
高考总分 | 750分 |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6门等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组成,共有20种选考组合。
由于科目特点、选考群体等差异,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
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山东省选择了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
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
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