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生产关系的特点:地主阶级占有绝大多数土地;地主阶级不完全占有农民,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地主阶级通过地租、高利贷等方式,占有农民大部分劳动成果。
①在经济上,私人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
②在政治文化上,实行高度中央集权专制制度;
③在文化上,以儒家思想为核心;
④在社会结构上,是族权与政权相结合的宗法等级制度。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方,所有土地属于国王,国王把土地封给贵族、功臣,贵族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封给亲信,如此下去。
而在中国,自从商鞅变法起就实行土地私有制,地主对辖内土地拥有绝对支配权,可以任意买卖。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地主占有土地,赶走原来的土地所有者(即农民),然后把土地租佃给这些无地农民,由农民自行开发与耕种,缴纳地租。
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为地主阶级所占有,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农民在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劳动产品归地主阶级占有。
从生产关系角度看,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由农民、地主板块构成,并处于经常的消长变化之中。农民从事个体小生产农业,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是地主和农民。地主经济建立在农民个体小生产力之上,在封建经济中占统治地位和主导地位,具有租佃关系、实物地租为主、土地买卖三个特点。
在地主和农民之上的是封建国家,既是一种政治力量,也是一种经济力量,具有很强的经济财政职能,对社会经济结构及运行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