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发生深刻变化的标志,决策、审议、执行权力的分解,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是三省之间相互牵制,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反映了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君权的加强有利于巩固君主的统治。对后世的政治制度产生较大影响。三省之间既相互限制,有互为补充,明确分工,提高了办事效率,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1、三省六部制是隋代至唐初建立起来的中枢体制,是中国古代继秦汉三公九卿制之后又一套行之有效、影响深远的政治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2、以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文书制定与处理机构,包括尚书都省的六部二十四司。主要以国家法令为依据,制定并处理所负责的行政文书。六部各设一名长官尚书,并设侍郎作为尚书的助手。
3、尚书都省的六部二十四司是行政工作的主要处理部门,中书省是国家最高政令制作的主要部门,而对行政文书与最高政令的审核权则在门下省,如无门下省的审核认可,将无法实现政令的发布与行政工作的执行。门下省凭借着这种特殊地位成为唐初三省六部行政中的最关键一环。
4、三省六部制门下省官员在有关国家政务的公文书上下过程中所拥有的审查和把关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