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是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这句诗出自《诗经》“邶风”里的《击鼓》篇。这句诗原本描述的是战士们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的情感,后来被广泛用于表达爱情的承诺和相守一生的愿望。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句出自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成语,表达了夫妻之间深厚的感情和相伴一生的愿望。这句话直译为“牵着你的手,与你一起变老”,意指愿意与伴侣共度一生,无论顺境还是逆境,直到生命的尽头。
这句话源自《诗经·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这里,“死生契阔”意指生死离合,人生的各种遭遇;“与子成说”则是说与你结下约定。整句话表达了主人公希望与心爱的人共同经历人生的起伏,并且承诺彼此相伴到老的美好愿望。
在古代,这句话可能更多地体现了一种在生活的艰难与不确定中,夫妻之间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决心。在现代,它依然被广泛引用,以表达对长久、美满爱情和婚姻的向往与追求。
例如在婚礼上,新人常常会听到这样的祝福话语,寓意着他们能够携手共度一生,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相互陪伴直到生命的尽头。这句话也常常出现在文学作品、影视剧中,以渲染浪漫而坚定的爱情氛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出自《诗经・邶风・击鼓》。
其原文为:“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全诗共五章,每章四句。第一章写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第二章倾诉长久离乡无法回到卫国的烦恼和怨恨。第三章写战马丢失跑入山林,比喻“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
第四章是全诗最广为流传的一章,也是后人误会最深的一章:“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意思是说“我们早已立下誓言,共赴生死不分离,让我握住你的手,与你同生共死奔向战场”。第五章感叹与对方相距太遥远,没有缘分再见,分别太久,难以坚定地守住誓言。
关于这句诗的理解,原本是战士之间的约定。战士们在战场上相互勉励,表达同生共死、生死与共的深厚情谊。但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更多地将其用于形容爱情的永恒。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成书于春秋时期,收录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作品。其中,《邶风》是《诗经》的一部分,属于国风类别,反映了当时的民间生活和情感。